如果一个网站建设成之,内容搭配比较好或者完美。是不是对企业的形像能起到提升作用,当然这个要具备很高的设计水平,达到这样的要求后才能会让更多的浏览者在网站的页面上停留更长的时间
智能普及的到来,PC端的用户很大一步分转移到手机端,除了办公室用PC端比较常见,现在普通家庭用户已经很少开电脑了,所以网站的智能休现显得优为重要。
网络营销时代网站到处都是。但能够做到有一定流量带来不错效益的网站确实不多。这些网站都有相同的美工美观。那么中小型网站建设的会出现那些缺点;比如
现状:盗刷为电子钱包蒙上阴影
电子钱包火热到什么程度?拿今年“双十一”来说,用手机支付购买额已达到4518万笔,占当天总交易额的32%。这说明,有超过三成的市民已经脱离电脑的束缚,走在路上、坐在夜班车上,都能抢到“双十一”的打折品。
可是,便捷与安全就像一块跷跷板,让人不得不提起警惕。今年的5月,具备支付功能的建设银行手机APP受到病毒的感染,给热衷于移动支付的“低头族”们一个警醒,移动支付的前景再次笼罩上安全阴影。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透露,手机支付中事关支付数据被篡改、遭遇异地盗刷的投诉线索不在少数,而且越来越多由于误扫二维码、木马入侵手机而发生的盗刷案例。
手机支付盗刷案频发,与技术、用户意识等方面还有待提高有很大关系。“由于手机支付普及的时间较短,大家的防范意识比在PC终端支付要弱很多,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网页支付已经做很多年,已经相对成熟了。” 廖俊峰说。所以,手机支付行业的成熟还有待培养,而其中的关键莫过于培养用户的移动支付习惯,包括用户的信任度。
在技术方面,手机开放性的特质让手机极其容易被病毒入侵,而与PC终端支付有诸多的杀毒软件防护不同,手机杀毒查毒技术落后让手机网络尚难筑起严密的保护墙。而且,日新月异的科技让手机木马更具隐蔽性,不少披着二维码外衣的木马在消费者的好奇与不经意间威胁着“无形的钱包”。当前公众日常使用的二维码,生产方式简单,缺乏规范监管。由于任何机构和组织均可随意制作和发布二维码,加上传播过程中缺乏有效的过滤措施,极易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传播非法信息、病毒木马的工具。智能手机的各种操作系统和不规范应用的下载、木马程序等,都威胁着电子钱包。而且用手机支付几乎是只认手机不认人,很多支付步骤几乎不用验证码,万一手机丢失,需要验证码的大额交易也可以轻而易举地进行,后果自然不堪设想。
对策:防风险需监管也要兜底
支付在手边,风险就在身边。要解决好手机支付的安全问题,还得几方合力。
首当其冲面临的是市场准入标准的问题。与央行支付结算司司长励跃提倡降低市场准入不一样,一直研究电子商务法的刘颖副教授认为:“由于中国目前大环境缺少诚信约束,手机支付的身份认证不能完全虚拟,而且对支付平台进入市场的标准应该有相对高的要求,对手机支付平台机构的身份性质、业务管理、风险监督等都应该有明确规定,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和维护市场秩序。”
另外,企业出台兜底政策有利于保障用户权益。微信自从开通了支付功能之后便推出了有效赔付机制,对于因使用微信支付造成的资金被盗损失进行全额赔付。支付宝也携手平安保险,对用户被盗刷进行赔付。只要用户用快捷支付出了资金被盗的问题,通过举证支付宝会全部赔给你。赔付机制一定程度上完善了对客户的服务,增强了用户对移动支付的信任度。
更重要的是,政府应对手机支付的安全要提供特别的政策支持和监管。从2006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一直有为第三方非金融机构包括支付宝、财付通等企业发放许可证并纳入监管范围。这些支付平台中的账户如有不正常流动数据都会被人民银行监管,但是,小额用户的资金进出却一直处于监管空白状态,这让不少被盗刷的市民感到投诉无门。廖俊峰认为,其实最大的政策支持还是立法,“之前,网络诈骗写进了刑法,就产生了强大的法律效力,对于不法分子是有威慑作用的。”而一直研究电子商务法的刘颖却道出了这方面的短板:“我国的电子商务法,严格意义上仅仅指2005年实施的《电子签名法》。我国并没有专门针对移动支付或电子支付的法律。”
独善其身难筑“防火墙”
谭敏
移动支付毫无疑问是块极大的蛋糕。据11月20日发布的《中国网络支付安全白皮书》数据统计,预计3~5年内网络支付交易规模至少还有6倍增长,将达到20万亿元以上。其中,移动支付呈现爆发式的增长,预计2013年全年移动支付市场规模会超过8000亿元,是去年规模的5倍以上。
在这样一片美好的“钱景”面前,没有哪个商家会不动心。移动支付已成为电商、银行、运营商的必争之地。整条产业链上,各个环节都想从这片新蓝海中找到自己的利润增长点。支付宝早已成为手机购物支付的首选;中移动发布了首款银行卡完整植入手机SIM卡产品,可以直接用手机在POS机上刷卡;各大银行都纷纷推出了手机银行,不仅可缴纳交通违章罚款,还可以用手机购买火车票等;腾讯微信近日也在广州正式推出“微信支付”,可以通过扫码的方式直接购买咖啡、零食等。
可是,虽然随时随地都能交易的购物体验让人愉悦,但如果账户存在安全隐患,估计没有哪一个用户会贪图便利而选择安全。因此,安全问题是成败关键。如果不解决移动支付安全问题,手机支付的前景难言乐观。
安全问题涉及到运营商、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电商、消费者等多方利益,而在移动支付的产业链上,上下游环节众多,存在多个行业的多家公司,虽然不同行业网络发展水平各异,监管方式也各不相同,面临的安全问题既有共性,也各有各的特点。但可以肯定的是,不管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影响到的都是用户对手机支付的信心。举个最典型的例子,某知电商日前关闭了某手机应用程序跳转到商品的通道,据说部分原因是因为该手机应用上的链接打开后进入的是伪造网页,让用户钱货两空。虽然安全漏洞错在应用程序,但受骗的用户可能今后对该电商也会敬而远之,甚至可能从此对手机支付没了信心。
因此,要为手机支付建立一道安全的防火墙,排在首位的当然是无论电商、银行还是运营商,一定要确保各自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但同时亦需明确,安全链的建立绝不是一两家公司甚至一两个行业各自为政、独善其身能够解决的。需要产业链条上的各个环节共同协商,建立起各方认可并愿意遵守的手机支付安全标准,分工协作维护网络环境,使每一个环节都能安全无忧,方能构筑起给用户信心、让用户放心消费的安全网。
立法:需订立电子商务的行业规范
与手机支付的爆炸性增长相比,行业规范却相对滞后,背后原因是电子商务领域立法的不足。
早前商务部部长高虎城就说过,商务部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制定《电子商务法》。然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的立法可以说是粗糙而且数量少。现行一些电子商务的规则,强调管理却缺少对交易双方之间的关系调整,随着手机支付的诈骗案不断增多,法律的制定必须要考虑对用户的保障。
要填补电子商务领域的立法缺位,还有很多重点与难点需要逐点击破。刘颖说:“电子商务环境中的纠纷解决机制,是研究的一个难点。电子商务尤其是眼下界限模糊的手机支付涉及到法律的管辖权,这类网络纠纷的侵权发生地很难确定。不像传统交易,公司开在广州,管辖地就是广州,而且地点不同适用的法律不同。”
纵观国内,尚无专门针对手机支付的立法。因为手机支付与PC终端支付差别并不大,刘颖认为两者都属远程交易,没有专门针对手机支付的法律条款,也属正常。但针对电子商务领域,由于细分类目很多,在法律制定上,刘颖认为可以分三步走:“我们国家的电子商务法应该由三个部分组成。首先应有一部叫《电子商务法》的法律,用于规定一些基本的问题,包括市场准入、电子支付的合同与传统合同的差异化问题;第二种无需专门规定普遍问题,即无需用移动终端支付还是用支票来确定普遍法律关系。这种情况在传统的法律(比如《合同法》)里面增加一些条款就可以了。第三,可以订立一些单行的法例,比如在韩国,就有一个《电子资金基本法》,里面单列一些领域条款。这三部分一起构成电子商务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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